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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附加
住院日额
医疗保险
(2007) |
附
加
险 |
0至50岁
续保至
64周岁
保险费
随主险
一同支付,不
得单独
交纳
每年
缴费期 |
家庭妇女、待业人员、离退休人员、下岗人员不得投保本险
未成年人最高买10份;医务人员、残疾人员最高5份 |
每
5
年
为
一
保
证
续
保
期
间 |
保险
公司
保留
提高
或降
低保
险费
率的
权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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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
范围 |
保 险
利 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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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日额保险金 |
每次住院第四天开始每天给付日额保现金100元(每份每天10元);因意外伤害或被诊断为重大疾病住院从第一天开始给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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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|
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“重大疾病”且必须住院治疗,按日额保险金(每份10元)给付“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”。每次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=因重大疾病实际住院天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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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规定 |
在每一保单年度内,“住院日额保险金”给付天数最多可达 180
天,“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”给付天数最多 90 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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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待
期为
30天
意外
伤害
续保
无等
待期 |
每份年交保险费表(每份每天给付1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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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年龄 |
保险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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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2 |
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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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4 |
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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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9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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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19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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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-29 |
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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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-39 |
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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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-49 |
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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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-54 |
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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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-59 |
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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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-64 |
1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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